深圳张茂荣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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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张茂荣 15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,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资深律师、首席合伙人,深圳搜房网二手房论坛律师答疑及焦点房地产网律师在线版主,深圳房地产专业律师圈圈主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。2001年3月创办安徽安康律师事务所任主任,2006年5月创办本所。
 
    主攻:房地产、婚姻家庭,公司顾问、侵权赔偿。
 
    点评案例曾被央视新闻、南方都市报、南方周末、深圳晚报、深圳特区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,并被中国新闻网、中国经济信息网、新华网、新浪、搜狐、网易、搜房、腾讯等各大网站转载(可点击百度新闻雅虎资讯谷歌资讯验证)。
 
    服务宗旨: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;勤勉敬业、优质服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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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-07-13 10:58:25

    本是热心让工友搭乘顺风车,没想到途中却发生车祸致使工友死亡,419,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判决摩托车驾驶员董某赔偿死者亲属6万元。

    法院审理查明,20068月,董某骑摩托车搭载工友李某回家,在路上与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,致使乘车人李某死亡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董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,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死者李某的亲属将张某、董某一起告上法庭,要求共同赔偿损失26万余元。

    法院认为,司机一旦同意他人搭乘顺风车,不管是否收取费用,都必须承担保障搭乘人人身安全的义务。董某虽是在乘车人李某主动要求下无偿载李某回家,但不能作为其免责的依据。李某由于未戴安全头盔,加重了损害后果,可适当减轻事故主次双方的赔偿责任。据此,法院判决张某和董某赔偿李某亲属20万元,其中董某承担6万元的赔偿责任。

    信息来源:http://www.chinacourt.org/public/detail.php?id=2434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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